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涉外活动的管理,根据国家保密局对外经济合作提供资料保密暂行规定、对外科交流保密提醒制度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涉外活动是指公司安排接待境外人员考察、协作、合作、公司人员出国考察或执行军贸任务的事项。第三条 公司涉外活动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头负责。在公司业务主管领导下开展工作,坚持热情友好,以礼相待,提高警惕、事前防范,内外有别的原则。第四条 公司涉外活动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制定保密方案,填写外事活动接待审批表(xxxxxx-BM48)和涉外活动保密方案审批表(xxxxxx-BM47),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涉外活动的基本情况保密办应有文字记载并存档备案。第五条 公司在外事活动接待中应按照保密方案统一对外交流、合作和谈判内容口径,严格按国家的外事活动方针、政策办事,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外事纪律,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以及公司利益、民族尊严,勇于向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做斗争。第六条 公司外事活动主办部门,在外宾来公司之前,应本着既保密又方便工作开展的原则,周到安排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