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责任奖金的计算及分配暂行办法一、责任奖金分下列三种发给: l、企业部人员(营业人员除外)责任奖金。 2、服务部门,筹办期问的企业部及未达发给企业部责任奖金标准的企业部责任奖金。 3、营业人员责任奖金。 二、企业部责任奖金依下列规定发给: l、责任奖金的计算根据新订各企业部本年412月份的盈余及销售目标为准。(各部必须达到销售目标的百分率另订) 2、责任奖金的核算以3个月为一期,即4、5、6月,7、8、9月,10、l1、12月各为一期。 3、期内超出盈余目标及销售目标1的企业部加发薪金总额60。 4、期内达到盈余目标80及销售目标1的企业部则不予加发。 6、各企业部盈余厦销售超出目标,其超出部分可并入下期累计,并盈亏互抵(但对财产的处理,物价的波动涨价时另议)。 7、本条所订责任奖金,由各企业部估算,交财务部核对各企业部业绩后,由企业部经理厦主管全权决定部内人员的分配,送财务部分3个月平均并入次月薪金内发放,财务部应依法办理扣缴,并视如薪金依发放月份的费用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