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审批制度为规范工程项目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和审批程序,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和公司重大危险源工程(工序)安全管理和监控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一、编制范围: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和特点,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应提出可操作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总工组织编制,并附安全验算资料,经项目总工、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1、路基、站场施工(1)石方爆破安全技术方案。(2)桩基础挖孔作业安全技术方案。(3)高边坡路堑安全技术方案。2、不良地质隧道施工(1)地质超前预测预报实施方案。(2)钻爆设计方案。(3)不同围岩级别及地质条件下的开挖支护方法。(4)围岩量测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反馈实施方案。(5)隧道二次衬砌的施作时间、顺序和进度安排。(6)施工防火及应急方案。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前,编制人员应收集整理与施工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