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造车间织机车速规定规范上机工艺,体现在同品种、同机台、同工艺。此规范执行是产品质量、产量、交期的保证。也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亿纬产量的基础管理。设备根据计划要求,对392台织机的上机车速做如下规定:一、机型上机车速:1、喷气织机:280多臂560转/分、340多臂530转/分、360多臂500转/分、2688针390转/分、5376针380转/分。2、剑杆织机:一万针200转/分、340提花200经密240转/分、340提花173经密255转/分、173以下经密270转/分,280提花280转/分、340多臂300转/分、280多臂310转/分。3、大提花窄改宽及复针机台延迟5天磨合装造。宽改窄延迟2天磨合装造。 4、以上是各机型品种上机车速的规定。计划根据品种组织、特殊纱线等情况在上注明。二、规定车速的考核范围:1、喷气织机-10转/分,剑杆提花-5转/分,剑杆多臂-10转/分。2、两织造车间根据新品种上机实际情况调整车速(降低),需书面报于总、计划、设备报备,并且在机台上张贴(用不干胶粘贴纸)注明(品种代码、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