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柳河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编号: JLXR-GC2018032 招标 人: 柳河县 水资源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 省星瑞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 投标须知 . 3 第三章 合同条件及格式 . 13 第 四 章 投标文件及格式 . 21 (一)投标函格式 . 24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25 (三)联合体协议书 . 27 (四)开标一览表 . 28 (五)投标保证金收据 . 29 (六)投标报价说明 . 30 (七)资格资料 . 31 (八)其他资料 . 39 (九)工作实施计划 .
2、 40 第 五 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 . 4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 招标 编号: JLXR-GC201803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柳河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项目 已由 柳河县 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 计划编号: 项目采购 X20180503-0140 号批准招标,招标人为 柳河县水资源管理中心 ,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柳河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项目 ; 2.项 目概况: 按照国务院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的要求,为更好的完成国家、省、市对柳河县实行最
3、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考核,需编制相关规划及报告。柳河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报告可以作为“十三五”时期指导我县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柳河县水功能区纳污容量及限制排放总量分析报告对今后一个时期柳河县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 体系以及完善监测预警监督管理制度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柳河县地下水资源利用调查评价报告为柳河县 水资源规划、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使地下水资源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以便达到合理开发有效保护水资源的目的 ; 3.招标范围: 调查、计算、分析、评价及资料汇总编写柳河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十
4、三五”规划报告、柳河县水功能区纳污容量及限制排放总量分析报告、柳河县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调查评价报告 ; 5.服务期限: 自 签订合同 之日起 至 2018 年 10 月 30 日 前 完成并提交项目成果文件; 6.服务地点: 柳河县 境内; 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的国家及相关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8.采购预算: 4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 具备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 级及以上资质 ; 3.近三年( 2015 年 -2017 年)有类似项目业绩; 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5.本项目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5、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5 月 21 日至 2018 年 5 月 25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 日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星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庭苑 19 栋 6 楼)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 法人身份证(法人亲自购买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 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6、,下同)为 2018 年 6 月 11日 13 时 00 分,地点为长春市南关区南 三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庭苑 19栋 6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柳河县水资源管理中心 联系人: 苗利春 电话: 0435-725801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星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庭苑 19栋 6楼 联系人:田润 电 话: 0431-81682210 3 第 二 章 投标须知 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7、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柳河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项目 2 招标人 名称 : 柳河县水资源管理中心 地址: 柳河县柳河大街 526 号 联系人: 苗利春 电话: 0435-7258017 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吉林省星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庭苑 19 栋 6 楼招标一部 联系人:田润 电 话: 0431-81682210 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项目概况 按照国务院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的要求,为更好的完成国家、省、市对柳河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考核,需编制相关规划及报告。柳河县节水型社
8、会建设“十三五”规划报告可以作为“十三五”时期指导我县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柳河县水功能区纳污容量及限制排放总量分析报告对今后一个时期柳河县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以及完善监测预警监督管理制度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柳河县地 下水资源利用调查评价报告为柳河县 水资源规划、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使地下水资源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以便达到合理开发有效保护水资源的目的 ; 7 招标范围 调查、计算、分析、评价及资料汇总编写柳河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报告、柳河县水功能区纳污容量及限制排放总量分析报告、柳
9、河县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调查评价报告; 8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18 年 10 月 30 日 前 完成并提交项目成果文件; 9 编制依据 需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 准。 10 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 3.近三年( 2015 年 -2017 年)有类似项目业绩; 4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 ) 的 规 定 , 供 应 商 须 提
10、 供 “ 信 用 中 国 ” 网站( ) 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的 供应商 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 5.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水 文或水资源 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必须涵盖 水文或水资源 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11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2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11、: 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 近 一 年 ( 2016年 ) 的财务审计报告、 近三年( 2015-2017) 类似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 、 法人授权委托书 及评标办法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 13 投标预备会议 不召开 14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 15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 接受 16 投标人疑问及招标人澄清时间 (北京时间) 投标人可以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间为投标截止日 10 日前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投标人收到澄清文件后当日确认回复。 17 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 43 万元, 超出 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
12、的投 标报价无效 。 18 付款方式 递交合格的成果性文件后一次性付款。 19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20 投标保证金额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且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或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汇票、银行汇票及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合法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捌仟 元 5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收取投标保证金账号: 8113601012800125026 转入单位名称:吉林省星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长春幸福街支行 其他要求: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递交的应在开标截止时 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转入到招标文件指定的账
13、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和标段。以保函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以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限足额转入、非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的,保证金无效;以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和交纳方式,保函无效。违反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21 投标人的备选方案 不要求 22 投标文件份数 1 份正本, 4 副本,电子版 1 份( U 盘,加盖公章投标文件 PDF 版)。 23 投标文件提交 地点及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 地 点: 长春市南关区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庭苑 19 栋 6 楼会议室 递交截止 时间: 2018 年
14、6 月 11 日 13 时 00 分 24 评标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25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招标人代表 1 人, 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在吉林省 人民政府 政务大厅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6 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文的取费标准, 由招标代理机构 向中标人收取。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6 一、总 则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 按照国务院 实行
15、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的要求,为更好的完成国家、省、市对柳河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考核,需编制相关规划及报告。柳河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报告可以作为“十三五”时期指导我县节水型 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柳河县水功能区纳污容量及限制排放总量分析报告对今后一个时期柳河县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以及完善监测预警监督管理制度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柳河县地下水资源利用调查评价报告为柳河县 水资源规划、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使地下水资源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以便达到合理开发有效保护水资源的目的 ;
16、1.2 招标范围 : 调查、计算、分析、评价及资料汇总编写柳河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报告、柳河县 水功能区纳污容量及限制排放总量分析报告、柳河县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调查评价报告; 1.3服务期限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18年 10月 30日 前 完成并提交项目成果文件; 1.4合格的投标人 1.4.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4.2 投标人须具备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 1.4.3 近三年( 2015 年 -2017 年)有类似项目业绩; 1.4.4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17、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125 号 )的规定,供应商 须 提供 “ 信 用 中国 ” 网 站( ) 或 中国 政府 采购 网( )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 1.4.5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1.4.6 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水文或水资源 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必须涵盖 水文或水资源 相关专业 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预备会议及现场
18、踏勘 2.1 招标人不组织预备会议,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对本招标文件提出书面疑问,招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发给每一投标人,但不注明疑问来源。 2.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7 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投标人应当自行对投标事宜作出判断,而不依赖于招标人提供的数据、资料或推论、理解、结论。 2.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 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一切责任和风险。 二、招标文件说明 3.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
19、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件及格式 第四章 投标文件及格式 第五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 4.1 除 4.1 内容外,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否则 , 将视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完整、清晰和正确性予以确认, 由此引起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
20、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照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 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本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
21、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6.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具有约束作用。 6.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8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6.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
22、明确。 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日 。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7.投标语言 投标文件、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 8.计量单位 除工程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按下列顺序进行编制。 ( 1)投标函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 3)开标一览表 ( 4)投标保证金 ( 5)投标报价说明 ( 6)资格审查资料 ( 7)其他资料 ( 8) 工作实施计划 10.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9 条中的
23、全部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及格式”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 样格式扩展)。 11.投标报价 11.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方式进行报价。 1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文件技术要求和本招标须知所列招标范围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招标工程范围的全部 费用 。 投标人承担其在编制价格时对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合同图纸及其他与工程有关事宜的任何错误理解或自身任何疏忽而造成损失。 11.3 投标人 应先到项目所在地踏勘,以充分了解现场情况等。任何因中标人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中标人对招标人进行赔偿。 12.投标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