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笔记 民法总则理论基本原则:公平自愿、平等、等价有偿、诚实信用、意思自治、禁止权力滥用 民事法律关系基本理论 民事法律关系 概念 民事法律事实 民事权利、义务、责任 行为 事件 事实行为 (无 因管理、 不当 得利、 正当防 卫、紧急避 险)依效力分 自然事件(如地 民事行为 社会事件(如罢 工、战争) 震、海啸) 依内容分 合同、婚姻、遗嘱、收养 等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可 变更撤销、效力待定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内容合法 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支配权:可以直接支配权利客体(物、人身权利、智力成果) 请求权:请求权是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不限于请求权,请求权是诉权的基础。 抗辩权: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 形成权:单方行为,不得附条件,已经行使不得撤销,适用除斥期间。典型的形成权:撤销权、追认权、解除权、法定抵销权、遗赠的接受与拒绝、选择权、债务免除。 可撤销民事行为中的撤销权(合同 54 条) 撤销权 债的保全中的撤销权(合同 74 条) 赠与合同中的撤销权(合同 186 条任意撤销权、192 条法定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