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一 项目背景及要求1.1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442号)中所制订的工作目标,以及省局对于市县监控中心建设任务目标,丽水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信息系统的建设目标是:按照浙江省“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进度要求,全面完成市、县两级环境监控中心建设及改造,实现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监测监控中心、视频会议中心和应急调度中心三方面的功能。基本实现监测自动化,传输网络化,管理数字化,使我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信息化指数和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处于全国前列。1.2通过环境监控系统,实现对全省环境质量以及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视频图像的采集、传输、存储、分析、发布、应用管理;实现基于主干网的省、市、县三级视频会议;实现在环境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情况下根据应急预案对处理人员和应急车辆的通知调度,提高全省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以及综合调度能力。1.2市本级环境监控中心负责丽水本区域环境质量及市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及视频监控图像的收集、传输、存储、分析、发布、应用管理和上报,同时还负责县区级分中心数据及视频监控图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