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规范第一 本申请表一式两份,封面及第一页由申请人填写,第二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第二 在校学生的工作单位填写所在学校的院、系,没有工作单位的填所在街道。第三 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任教学科、专业技术职务必须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内容一致,不允许简写,如把“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简写为“高中”。第四 本人简历从初中开始填起,职务填“学生”、“学习委员”等,职务一栏不能空白,也不能填“无”,证明人应为熟悉申请人情况的人员,读书期间的证明人填当时的任课教师或班主任、辅导员。以下内容为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规范:第五 第3栏中申请资格种类须填写完整,如: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第六 表中第4-11栏,在校学生由所在学院、系填写,单位职工由所在单位的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鉴定部门经办人必须熟悉申请人员情况,无工作单位人员由所在乡镇(街道)填写。第七 表格的详细填写规范详见附件。附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样表)姓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