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文本(2008-2015年) 来源 : 矿管处 发布日期: 2011-11-18 第一章 总 则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强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促进矿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根据部、省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依据,在总结首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基础上,编制合肥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下简称规划)。规划以2007年为基期,规划期为20082015年、20162020年为展望期。规划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规划适用于我市行政区范围。第二章 社会经济与矿产资源形势一、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合肥市总面积7047.01平方千米,占全省总面积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