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项目实施措施与工程管理7 . 1 实施措施 7 . 1 . 1 组织机构的建立(一)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权属调整领导小组镇政府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国土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土地整理领导小组,负责该土地整理项目的领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项目的规划论证、审定上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制定相关政策,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该项目通过国家验收;办公室职责是:负责项目规划实施、工程技术、财务管理、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工程项目建设的法人机构,在项目建设中负责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委托监理公司进行监理,使工程建设达到有效的监控和管理,保证建设质量。(二)明确项目承担单位该项目承担单位为荔波县佳荣镇人民政府,由荔波县佳荣镇人民政府牵头建立并强化包括各级政府组织和群众在内的多层次监督的项目管理机制,并依据国务院 建设质量管理条例 和 关于加强基础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 规定的基础程序建设管理,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对土地整理项目工程,根据项目区建设及技术要求,严密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