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于学术月刊2006年第3期效率与正义:一个经济学和法学的对话汪丁丁 林来梵 叶 航(2005年4月17日晚在杭州枫林晚书店学术沙龙的对话)一 叶 航:欢迎大家参加ICSS组 织的枫林晚学术沙龙!今晚在座的大多都是浙江大学法学院和经济学院的同学,当然还有其他院系和其他院校的同学。这是一次经济学和法学的对话。经济学与法学 本身就有很深的渊源,早期的道德哲学家,比如边沁和密尔,他们的著作既是经济学经典,也是法学经典,因此二者是同源的。随着工业化的发展,这两门学科逐渐 分道扬镳,甚至形同陌路。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开始,以波斯纳出版法律的经济分析为标志,在经济学和法学之间又出现了一种融合趋势。经济学家和法学家终 于再次发现,他们各自研究的对象是互相纠缠、难以分割的。我们先请汪丁丁教授和林来梵教授就此谈谈自己的看法。汪 丁丁:来梵说,我们可以从“财产权”和“产权”引出今天对话的主题。因为“财产权”是法学概念,而“产权”是制度经济学或经济学现在通行的概念,这两个概 念有什么不同吗?来之前,我在家里翻阅了一下芝加哥大学最新版的波斯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