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导 言天津作为中国北方最大的沿海开放城市和中央直辖市,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已成为城市总体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十二五”时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环境,提高海洋综合管理水平,促进海洋事业全面发展,对于天津乃至环渤海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津政办发201030号)的要求,落实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和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天津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滨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天津市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期限为20112015年。第一章 发展基础“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海洋局的指导支持下,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海洋经济、海洋事业发展全局,落实国家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