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规范公司开发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质量、进度、成本达到公司预期的目标,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标准。2 范围:适用于公司开发项目自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竣工验收为止的全部过程。3 职责:3.1 工程管理中心3.1.1 工程管理部(以下简称工程部)协助外联部负责项目开发的前期工作。3.1.2 工程部负责协同总工办、审计材料部、监理公司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查、优化、确认。3.1.3 工程部负责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配合总工办和外联部统筹协调水、电、煤气、消防、安防、弱电等各专业的设计进度,以及各专业施工队伍的合同签署、进场时间等,保证现场项目施工顺利有序地进行。3.1.4 工程项目部是工程管理部派驻现场的机构,履行项目业主代表的职责,在项目开发全过程中起上下沟通、内外协调的作用;项目经理作为工程部管理成员派驻施工现场,履行合同中规定的驻地工程师代表职责,负责监督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履行。当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业主或工程造成损失的,项目经理有责任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3.1.5 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