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人考中心函200915号关于做好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厅(局)人事考试中心(院)、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75号)精神,为做好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地严格按照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环节的工作。为便于考生报考,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由人事部门和行业协会同时同地一并进行,报名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对确有特殊原因错过报名时间的考生应予补报。为便于对考试信息统计分析,请各地在报名时务必采集学历和专业信息。考点设置应按照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六条“考场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的规定执行。各地人事考试中心与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