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1999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民商法专业)一 根据民法对民事权利的规定论民法的私法性质。(25分)二 运用法人理论论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的法律后果。(15分)三 论知识产权与所有权在法律性质,效力,保护方法上的异同及联系。(15分)四 试述物权的优先效力。(15分)五 论我国担保法中规定的保证期间的法律性质及其与诉讼时效的关系。(10分)六 耕具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热恩的债务应如何清偿?(10分)七 案例分析(15分)略。北京大学2000年研究生入学试题(民商法专业)一 结合物权法的基本原理,论我国应建立怎样的土地权利联系?(25分)二 分析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无处分权利人处分他人财产行为的物权效力和债权效力。(15分)三 结合我国民法通则人格权规定的不足,试述应当如何完善侵害人格权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15分)四 试述合伙人共同出资和合伙积累的财产关系。(10分)五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试述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的关系。(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