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 1、确定入党介绍人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本支部的其他正式党员担任。入党介绍人可以由发展对象在与自己联系较多和对自己了解的正式党员中约请。如本人找不到适当的介绍人,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由党支部指定的,也要经本人同意,不应硬性指派。 由什么人作入党介绍人,是十分严肃、慎重的事情。确定入党介绍人要有利于向支部党员大会全面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和对其入党后继续做好培养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最为适宜,这是因为培养联系人一直担负着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的责任。对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组织纪律观念,以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比较了解。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入党介绍人,不仅能发挥其熟悉情况的优势,体现培养、教育工作的连续性,而且有利于发展对象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后,进一步对他进行教育和考察,帮助他提高觉悟,增强党性,能够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为了使入党介绍人能够真正担负起对发展对象及其入党后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