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自理报关企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自理报关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自理报关企业的报关行为,提高货物通关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操作规程。第二条 自理报关单位是指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并在海关办理报关注册登记手续,仅为本单位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纳税等事宜的境内法人。企业注册第三条 注册登记所需文件资料(一)商务部门出具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二)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三)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四)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五)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六)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七)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证明(产权凭证、租赁协议等);(八)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九)企业合同章程(内资企业提交)及政府主管部门对合同章程的批准文件(限外商投资企业提交,其中外商独资企业只提交章程);(十)企业情况登记表、企业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