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林地清理整顿实施方案一、清理整顿的目的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占用林地清理整顿活动,准确摸清我县林地占用情况,依法查处一批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严厉打击侵占林地违法行为,切实提高广大群众保护林地法律意识,维护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加大林地保护执法力度,全面规范征占用林地管理秩序,推进我县林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二、清理整顿的内容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征占用林地或临时占用林地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占用林地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未办理林地占用手续或虽办理了占用手续但超面积、超范围、超批复、超时限占用林地行为进行清理整顿,依法查处,并责令督促补办林地征占用手续。三、清理整顿的原则及政策界限(一)依法整顿原则。在清理整顿中,严格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对破坏林地案件的司法解释以及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执法程序等法律法规,公平公正进行执法活动。(二)分类整顿原则。在林地清理整顿中,区别不同情况,依法进行处理。1、对临时占用林地到期未归还,也未重新申报林地占用手续而继续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