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期校园墙报高考专题校 团 委教育部2009年高考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公布一、新增两类不得报考人员往年,教育部规定三类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除上述三类人员外,今年,教育部又增加了两类人员不得报考: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2.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教育部首次在招生工作规定中明确将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及作弊情节严重者纳入不得报考人员行列。二,对“异地借考”满足条件做出新规定教育部在今年的招生规定中对“异地借考”做出了新的条件限制:要在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下,并满足其他相关条件方可申请借考。其具体规定如下(招生规定第五章第21条): “因公长期在非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