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执行评估拍卖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07-12-13 14:30发表于:法律零距离VS南京律师在线分类:未分类执行工作中,对外委托评估和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是人民法院依法行使执行权的一项重要司法活动,也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依法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时常用的强制措施之一。但由于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理解不一,各地法院在具体做法上也不完全一致。如2002年某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规定,辖区内所有对外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由中院技术处负责,基层法院不能对外委托;2006年某省高院要求全省辖区所有基层法院对外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统一由所在中级法院技术处管理,各基层法院不能直接对外委托。由此造成许多执法上的障碍和不顺畅的情况,不利于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加强对外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不断强化对执行权的制约和监督,确保评估、拍卖这项司法活动的客观性和公平性,对实现执行工作的公平与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一、存在问题 1、评估、拍卖流程过长,不利于案件的尽快处理,有违效率原则。以吉林省白山地区为例,除市区八道江区法院外,距中院最近基层法院是江源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