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找工作安全警示 文章发布时间: 2010年11月26日 发布人: 就业中心 浏览数: 630 1、毕业生应尽量把就业指导中心或学院提供的需求信息和校内召开的招聘会作为求职主渠道。 2、网上求职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取的需求信息要注意甄别真假,投递简历前应充分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必要时可向当地人才服务机构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咨询、核实,也可以直接与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工商管理部门联系核实。 3、毕业生自己获取的就业、实习信息请不要随意在网上公布,最好直接提供给学院或学校相关部门,经核实后再公布。这样才能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4、毕业生参加各地举办的就业洽谈会、人才交流会,要遵守会场纪律,注意人身安全。凡会场安全条件差,秩序混乱,拥挤不堪宁可推迟入场或不参加,也不能进入混乱场合。洽谈要在会场设立的办公位置进行,如遇在会场外,以用人单位名义邀请毕业生去其它地方洽谈时要谨慎对待,一定要弄清对方的真实身份,否则切勿前往。特别是女同学不可单独前往其所指定的宾馆、饭店、招待所等场所,要结伴而行或由家长陪同,不能答应“非常”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