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进式统一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模式作者:陈天祥,饶先艳来源:本站整理发布时间:2010-05-14 13:56:00一、文献评估和问题的提出一段时期以来,关于中国要不要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问题,学术界一直存在着分歧和争论,这种分歧和争论主要集中在一体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方面。支持一体化的学者认为,它是平等的公民权利、统一市场、减低管理成本和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其可行性建议包括由政府、雇主和雇员共同出资建立社会保障基金、开征社会保障税、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等。反对一体化的意见也有不少,理由主要是认为目前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还较低、城乡和地区之间的差别大,因而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只能是一个长期目标,而不宜作为现实的社会保障政策。另一种是折衷的意见,从操作上看更具有可行性。这种观点认为,城乡一体化中社会保障制度要统一但标准有别,或“条块”统一但城乡有别,一体化应主要集中于对人们基本生存权和健康权的保障方面,即“小保障”模式。相较于前两种意见,这一主张更具有现实可行性。本文倾向于第三种折衷的观点,即我国应适时推动能满足居民基本生存权和健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