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隆鹏煤化工集团安全管理部 七台河市隆鹏煤化工集团安全管理部上岗前未经安全培训、安全考试习惯性违章1作业现场不戴安全帽 安全帽能在各种危险情况下保护头部,防止或减轻伤害。即可防碰撞、防坠物,在高处坠落时还可以保护头部受直接撞击。习惯性违章2 变电站站长武某在设备验收时发现TV架漏清扫,要求检修人员重新清扫,检修负责人认为没有安全措施,拒绝清扫。于是武某情绪激动带领两名当班人员去清扫该设备。武某未戴安全帽,便用竹梯登上TV构架。其一只脚踩在构架槽铁上,当另一只脚移动时由于踏空,从距地面2.7m的TV构架上摔下,造成头后侧撞地身亡。作业现场不戴安全帽习惯性违章2在厂区内吸烟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0余万元。王某的行为触犯刑法第114条之规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 1987年3月3日,某电机厂电扇车间油漆工段长兼操作组长王某,同本班女油漆工周某上大夜班。凌晨1时40分,王某将点香烟未灭的火柴梗扔在喷漆台上,引起喷漆台上易燃物体燃烧,火势迅速蔓延,导致电扇车间三幢厂房和室内设备及产品均被烧毁。习惯性违章3上岗作业不穿三紧工作服、工作鞋,戴手套、戴围巾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