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州市委宣传部文件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州市司法局永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永治市办发20118号关于开展全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各县(区、管理区)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依法治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单位及中央、省驻永单位:2006年以来,我市实施了第五个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五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再接再厉,推动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现新跨越,努力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法治环境,经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1、“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以下简称先进集体)参与评选对象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群众组织。2、“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