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筹资效益与风险李宝震陈敏 一、筹资效益 筹资效益是一个相对概念,是指通过改变筹资结构对企业最终经济效益的影响,即在经营收益、筹资规模既定条件下,改变筹资结构对企业最终经济效益的影响。 经营收益不是企业的最终收益,而是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净收益,即销售收入减销售成本、销售税金后的净收益。在销售成本中不包括借款利息。因为,借款利息是经营过程中所取得的收益。当企业资金全部为自有一资金时,这部分收益就保留下来,当企业资金有一部分为借入资金时,这部分收益就转移给贷款者,作为贷款投资者的收益。又因为,借款利息是筹资成本而不是经营成本,因此不能包括在销售成本中。 1.国有企业筹资效益 我国国有企业的最终经济效益是企业利润,它包括所得税和企业留利。前者相当于所有者利得;后者一部分作为劳动者报酬的补充(如奖励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另一部分作为生产发展的准备和补充。由于我国国有企业所得税尚属于利改税的产物,是按照所有者要求的比例分给所有者的利润,因此,我国国有企业的最终经济效益是支付借款利息后、扣除所得税之前的净收益,即企业利润。 企业最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