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法Direct Method名称:直接法(改革法、自然法)时间:19世纪末20世纪初 国家:西欧 法国 德国提出者:菲埃拖 (V . W . Vietor) 德国代表人物:贝力子(M . Berlitz)德国 古安(F . Gouin)法国典型教材: 基础英语 艾克斯利(C . E . Eckersley)定义:就是一种旨在单词和短语同事物之间建立直接联系的教学方法,把抽象的意义重新还原为形象具体的现实。相关理论基础语言学基础:1. 不同语言的语法结构和词汇不存在完全等值关系(uncle)2.语音学3.儿童语言发展研究心理学基础:联想主义心理学(刺激-反应)特 点:1 目的语与它所代表的事物直接联系,教学中排斥母语,排除翻译。2 不先学习语法规则,以模仿、操练、记忆为主3 以口语教学为基础,先听说后读写。4 句本位原则5 教授当代通用语言局限:1 过分强调了幼儿学习母语的规律,而对成年人学习第二语言的特点认识不足,对课堂教学的现实考虑不够;2 对读写能力的培养不够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