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的构建及其评价高圣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在我国物权法之下,应收账款质权以登记为公示方法,其法定登记机构为“信贷征信机构”。目前,我国的信贷征信机构即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1为了落实物权法关于应收账款出质登记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立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并于2007年10月1日物权法施行之时上线运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是我国首个基于互联网的质押登记系统,这种电子化的担保物权登记系统国内尚无先例,它代表了一种全新的担保登记理念。应收账款质权人或其委托的其他人,只要通过互联网注册为登记系统的用户,登录该系统就可以在线完成登记。 2该登记系统运行以来,共有1400多个机构注册成为登记用户,累计发生的登记数量超过3万笔,查询量突破4万笔。应收账款担保融资在我国研究逐步开展起来,并成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要措施。 3但不容否认的是,构建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的基本理念和具体制度设计均存在诸多偏差。物权法根据登记对不同物权的设立的不同意义,分别采取了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