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为督促学生干部树立“自律”及“服务同学的意识”,激发全体干部的团队意识,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实干、高效的美术学院学生会团体,根据美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组织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和实施奖惩,是学生会加强内部建设和提升自我形象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提高大学生干部及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的有效途径。为学生会各项工作的有效展开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第二条:考核办法的制定本着“公开、公平、客观、合理”的原则,为各部门、各干部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个公平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以便于发现学生会工作中存在的某些不足之处,具体的考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坚持独立执行公平客观。第三条:考核目的: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整体素质,做到全面了解、掌握学生会干部的综合素质,帮助学生会干部正确认识自己,发扬优点,改进不足,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到奖罚分明,确保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第二章 对学生会干部的要求第一条:思想政治素质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思想素质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