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亲属法的基本属性兼谈亲属法应否从民法典中独立余能斌 武汉大学法学院 教授 , 夏利芬 武汉大学 博士研究生 关键词: 亲属法/基本属性/民法典/民法总则内容提要: 亲属法立法内容重心的改变以及在亲属法中借助财产法的调整方法并不能改变亲属法的性质,亲属法在性质上是身份法;身份关系是一种本质的社会结合关系,它的本质不是利益,与财产法上一切基于经济上利益完全不同;亲属法具有鲜明的伦理性;身份法律关系在主体、内容和客体方面都具有不同于财产法律关系的特征。民法典不应将亲属法排除在外。用民法总则去否认亲属法,显然是不合逻辑的。总之,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民法典是否应该有个亲属法,而在于民法典是否应该有个总则,或者民法典应该有个怎样的总则。德国民法典颁布以后,在世界上引起了轰动效应。特别是它的“总则”编,吸引了众人的目光。但是,德国民法的总则是一个有争议的产物。这种争议主要针对民法总则和身份法或亲属法的关系,认为所谓的民法总则实际上仅是财产法的总则,而非身份法的总则。通过对民法总则与亲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比较,发现二者在具体规定和适用原理上确实大不相同。前苏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