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09年修订) (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本目录是基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深圳市实际编制的导向性、指导性产业政策文件。第二条 本目录确定的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目标是: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赋予深圳的战略定位和目标任务,坚持产业第一和产业强市战略,建设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现代服务业全面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推进资源节约、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加快形成以循环经济为特征的可持续发展新模式;实施产业、人口和布局的联动调整,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一体化发展。第三条 本目录由国标代码、产业发展条目、约束性指标和产业政策指引四部分组成。国标代码是指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74254-2002)中的大类对应的代码。产业发展条目由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淘汰)类三类构成。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本目录。约束性指标是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74254-2002)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