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生产管理工作细则 (适用于传动部、电控部及半导体部的功率单元组装)一、项目立项及进度安排: 市场部门签定合同后填写合同预算单,经合同评审后由市场营销部登记备案并转交管理规划部。管理规划部根据合同及合同预算单决定立项,并填写“合同立项通知单”与合同一起分别送交财务金融部和传动事业部。无合同情况下,由相关人员出据书面立项申请,经事业部或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按紧急情况处理,待正式合同签订后,必须补办相关手续。 立项后的合同,管理规划部要根据工程项目的要求制定出工程项目总进度,填写“项目计划、进度表”,并下达相关事业部。传动事业部、电控装置部、半导体事业部要严格按照“项目计划、进度表”规定的工期实施具体工作(各环节的计划工期均为该环节的最终完成工期) 。不能按期完成的环节,要向管理规划部提交有项目主管领导或其指定的人员审核签字的书面说明,做为调整工程进度及对工程项目考核的依据。二、功率部件的组装: 凡工程项目主回路用的功率部件(TR52系列、TR60系列、TR75系列、ZP系列) ,一律由半导体事业部负责组装。非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