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管理办法1、总则为了严格执行会计制度,认真贯彻会计法规,促进会计档案标准化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2、原始凭证的种类2.1.原始凭证是用来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记帐(账)依据的一种会计凭证。原始凭证分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发生时从其他单位取得的凭证。自制原始凭证是由公司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在执行或完成经济业务时填制的凭证。2.2.外来原始凭证一般包括:2.2.1采购材料、燃料、劳保用品、低值易耗品、设备及其他物品从供货单位、运输单位取得的发票、帐(账)单等;2.2.2.外包的各种建筑安装工程、各种修理业务,从承建单位或承修单位取得的建筑安装发票和修理发票;2.2.3.工作人员出差取得的车票、船票、飞机票、住宿发票;2.2.4.购买图书资料、各种印刷品取得的发票;2.2.5.支付各种劳务所取得的劳务发票;2.2.6.支付咨询费、检验费、年检费、鉴定费、排污费取得的发票或收据;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