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管理实施细则(全套表格)第一部分会计核算规范第一章会计核算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及现行其他有关法律、法令、条例的规定,结合本集团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集团设置财务管理部作为独立的财务会计机构。第三条本集团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历年制,即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第四条本集团的记帐方法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第五条本集团收益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记录和处理;各会计期间所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应前后一,在特殊情况下,必须改变原有处理方法,应取得董事会同意,并在年度决算报告中予以说明。第六条本集团所有自制凭证、会计科目、帐簿、报表,使用文字为中文。第七条本集团的记帐单位为人民币元。对实际发生的外币收支和以外币结算的各种票据以及各种债权债务,除按规定的汇兑率换算为人民币记帐外,同时登记外币单位。人民币、外币的兑换率,以集团财务管理部通知为准。第八条本集团的会计凭证、帐簿和报表等会计档案,应妥善保管,年度会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