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领导干部带班管理制度1、目的 为强化公司生产过程管理中的领导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日照锦湖金马化学有限公司。3、术语、定义 (1)领导:是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部门部长及科长。(2)现场带班:是指企业值班领导对本班内所有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现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3)值班:是指企业领导在节假日期间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而专门进行的值守和监督的管理行为。4、职责 4.1、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本规定的制订和公司领导值班与现场带班表编排;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开展情况的监督落实;负责对违反本规定人员的考核。4.2、公司企管部与各部门负责领导现场带班、值班表的编制;负责带班值班工作的安排和监督落实。4.3、带班领导的主要职责:(1)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2)检查、纠正作业现场出现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缺陷及作业环境不良的状况;(3)督促检查现场出现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