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集团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加强内部会计监督,维护集团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办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第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和内部其它经济组织。第四条 集团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结合部门或系统的内部会计控制规定,建立适合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第五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第二章 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和原则第六条 内部会计控制应当达到以下基本目标:(一)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三)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第七条 内部会计控制应该遵循以下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