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仓库盘点办法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仓库盘点工作,明确仓库盘点工作责任,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沥青事业部和道路中心所有仓库的盘点工作。第二节 仓库盘点人员第三条 仓库盘点人员分总盘人、监盘人、盘点人。第四条 总盘人由金融财务部经理担任,对盘点工作进行总指挥,监督盘点工作进行及对异常情况裁决。第五条 盘点人由仓库管理员(初盘)或仓库负责人(复盘)负责清点,登记等具体盘点工作。第六条 监盘人由审计室指派,监督盘点工作的真实性,有效性。第三节 盘前流程第七条 仓库管理员每月对仓库进行自盘。其他部门协同参与的复盘每半年进行一次。盘点日期的决定要配合财务部门成本会计的核算,并尽量选择在节假日或公司业务较少时进行。每次盘点间隔时间要基本保持一致。第八条 仓库管理员在盘点前要及时清理清洁仓库,使仓库井然有序,便于计数与盘点;将单据、文件、账册整理就绪,未登账、销账的单据均应结清。第九条 在盘点前,供应商所交来的物料尚未办理验收手续的,不属本公司的物料,必须与本公司物料分开,必免混淆后盘入公司物料中;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