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节 采购计划第一条 本细则适用于设备、原材料、配件及低值易耗品采购。第二条 年度采购计划在年度全面预算中反映。第三条 物料使用部门根据年度全面预算,于每月25日编制并上报本部门下月度的月度物料需求计划,其中:(一) 月度原材料和配件需求计划报生产管理部(市政事业部)、设备物资部(沥青事业部)或市场部(道路中心)审批;(二) 月度设备需求计划报事业部经理审批。第四条 生产管理部(市政事业部)、设备物资部(沥青事业部)或市场部(道路中心)应对使用部门上报的月度原材料和配件需求计划分别进行整理、分类,具体了解需求的合理性。对于不合理的需求计划,应与物料使用部门协商修改。第五条 对于符合生产计划或工程进度的月度原材料和配件需求计划,生产管理部(市政事业部)、设备物资部(沥青事业部)和市场部(道路中心)则根据采购价格信息库的价格信息和当期市场价格在物资需求汇总表上填列采购参考价格,报事业部经理审批。第六条 事业部经理根据本事业部的整体生产情况和工程情况对月度原材料、配件及设备需求计划进行审批,并报事业部分管领导。第七条 事业部分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