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价格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定价程序,制定符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的最佳价格,避免不当价格给公司造成损失,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沥青砼摊铺工程标准价格和最低价格的制定。第三条 各事业部价格管理委员会负责本事业部范围内产品、施工标准价格和最低价格的制定。第四条 价格管理委员会成员由总经理任命。价格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包括但不限于计划经营部负责人、金融财务部负责人、生产/施工单位负责人、总工程师。第五条 价格管理委员会设主席一名,负责召集和组织价格管理委员会会议。第六条 定期会议。价格委员会主席必须于月初5个工作日内,主持召开价格会议,制定本期标准价格和最低价格。第七条 不定期会议。在产品成本或市场需求波动较大时,价格委员会主席可随时根据需要召开价格会议,更新产品/施工价格。第八条 价格会议召开前,计划经营部需将上一期间交易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填制产品成交价格表,于价格会议召开前2日提交价格委员会成员。第九条 金融财务部需按产品类型统计上期各种产品实际成本,填制产品成本构成表,于价格会议召开前2日提交价格委员会成员。第十条 价格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