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金使用和费用支出管理办法第一节 库存现金管理第一条 库存现金管理主要作业:1. 出纳依据审核无误的凭证办理现金收支业务。2. 除了施工现场紧急采购零星配件(事前须口头向总会计师请示,事后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并经审批),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报酬,个人借支差旅费以及无法提前预知的业务招待费外,超过结算起点1000元标准的支出一般不得用现金支付。3. 超过5000元标准的现金支付必须凭批准的相关文件提前一天向金融财务部预约,由出纳作好预约记录。4. 出纳须每日清点库存现金,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对账实不符的情况必须查明原因,填制库存现金日报表,并由出纳人员签字确认,交由金融财务部经理审核。5. 个人现金不得与公司现金混放保管,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6. 每日库存现金存量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定额,白条不得抵库。7. 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8. 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9. 审计室指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进行查点,每月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