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维修管理细则第一章 总则为规范设备的维修及费用核算管理,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增加设备的维修透明度,严格设备维修审批程序,特制定如下设备维修管理细则第一条 公司设备维修管理的部门是生产部的设备科第二条 维修设备,要本着节约成本的原则,一般性的维修工作应由管理、使用人员完成,公司内部能完成维修的决不对外维修。第二章 设备维修管理 第三条 设备维修程序1、本部门不能组织维修的设备,由生产部设备科组织安排维修,如不具备维修条件或不能维修的方可外修。 2、需要维修的设备,应由使用人如实填报设备维修申请表(见:附表一),部门主管人员签字确认后送交生产部设备科,经主管经理及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维修。需要维修的设备,必须填写清楚维修部位及损坏原因。 3、各部门需要维修的设备,由生产部设备科提供2-3家维修单位进行价格评比,选择质优价廉的单位进行维修,做好维修预算,并在维修单上写上维修预算价格。特殊情况,可先拆卸设备,之后报预算,然后报维修单。 4、生产部设备科应严把设备故障确认关,对于出现故障的设备,应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