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监理细则一、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和装修单位必须有补位意识,主动发现问题)1、读图和材料明细,起草施工图和材料选定审核意见,书面报告项目总监;2、详读施工合同和附件中各种管理规定,将施工方义务和责任条款抄写入监理日记;3、初审施工组织方案设计和节点进度计划、流水段划分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材料进场计划、成品保护计划、安全文明施工计划,签署书面审核意见报项目总监;4、初审施工资质材料,签署审核意见报项目总监;5、检查施工条件和施工单位施工准备情况,书面报项目总监;6、检查施工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管理制度与管理人员到岗情况;7、抽查考核具体施工班组人员的技术能力和水平;8、初审开工令和分项工程施工令,报送项目总监批准。二、清水房检查与土建安装施工界面移交1、旁站监督施工单位对清水房重点项目的检查过程;2、抽点复查检查记录;3、审核签署施工单位检查汇总表;4、以监理工作联系单形式,起草关于清水房检查验收和界面移交有关问题的函,报送项目总监审核后递交甲方;5、督促装饰施工单位提出对土建和安装单位的书面需求,初审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