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材料堆放和临建设施规定.doc

上传人:您的****手 文档编号:14239118 上传时间:2022-09-28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材料堆放和临建设施规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材料堆放和临建设施规定.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材料堆放和临建设施规定.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材料堆放和临建设施规定.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材料堆放和临建设施规定.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材料堆放和临建设施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第三十五条 施工现场要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实行全封闭施工。在主干道两侧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在一般路段的高度不低于1.8m。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用材宜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定型材料。第三十六条 施工作业区与现场道路应相互分开,采用定制隔离网或脚手架钢管搭设隔架,其高度不得低于1.5m。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入口应悬挂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各标段之间应采用钢管架外挂密目网等硬性隔离方式隔离措施,高度不得低于1.8m。第三十七条 市区主干道两侧,建筑面积8000以上或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作业场所、施工现场道路应采用混凝土硬化。施工现场应平坦、整洁。主要道路、作业场地应经常洒水,对粉尘源进行覆盖遮挡。第三十八条 施工道路应坚实、平整、畅通,主干道的宽度不小于3.5m,载重汽车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5m,不得有沉陷、突起,满足运输、消防要求。严禁出入车辆泥土带入市政道路。第三十九条 施工现场的道路要按施工总平面图设置并与施工现场的场地、仓库等临建设施相协调、配合。应在明显位置设有限速标志或标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资料库 > 生产营运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