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第一条、制度目的 确保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账物一致,及时提供准确的数据。第二条、主题内容和适应范围 本制度规范了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要求,责任和盘点方法,盘点表的抽查,上报盘点盈亏的说明,适用于公司各职能总部。第三条、职责1、运营总部负责公司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监察管理,各使用职能总部负责登记及管理;并负责检查账物。2、公司运营总部设置一名资产管理员(兼职),负责本单位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分别设立资产及低值易耗品两本台账。3、运营总部行政助理负责各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盘点的组织、监督实施、抽查、确认,汇总盘点表的上报工作。4、各职能总部负责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盘点及本部门的汇总工作。5、财务总部负责审核及账务调整工作。6、公司领导办公室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由秘书盘点交领导确认后上报盘点表。第四条、方法及要求1、定期盘点:公司每年6月25日、12月25日进行盘点,按资产的类别分名别类上报,所发现的账物不符的问题及时报告,盘点必须认真、彻底,确保数据准确。2、检查:各下属分公司每年1月5日、7月5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