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名员工奖惩细则电子文件编码GLZD056页码4-1第一条 员工奖励分下列四种:1.嘉奖:每次加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2.记功:每次加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3.大功:每次加发1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4.奖金:一次给予若干元奖金。第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嘉奖: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2.拾物不昧(价值300元以上)者。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4.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工厂荣誉者。5.奉公克己从事困难、肮脏难受的工作足为楷模者。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功:1.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3.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4.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5.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大功: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2.维护员工安全,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