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技术资料、标准、规范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顺利开展技术资料、标准、规范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区域公司和项目部的技术资料、标准、规范管理。第3条 管理体制与主要职责。采取集团总部总工程师领导、集团总部企业技术中心负责的方式,区域公司、项目部则遵循信息共享、互补的原则开展技术资料、标准、规范管理工作。1.集团企业技术中心:制订年度工作计划。计划按照公司经营、技术等规划结合区域公司上报的需求制订,计划中应包括新颁布的国家及地方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图集,重要性、突破性科技信息资料和信息的立项计划,计划经集团总部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2.区域公司:按照计划和立项要求,完成集团开发下达的收集和上报任务。3.项目部:完成区域公司开发下达的收集和上报任务。4.各级公司领导、员工都有向技术中心提供技术信息资料的义务。第二章 技术资料、标准和规范的范围第4条 施工技术管理资料、竣工验收技术资料、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QC小组成果。第5条 与企业施工生产、科技发展有关的为制订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成果开发立项选题提供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