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成果应用推广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规范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以下简称“四新”)的应用推广,推动科技进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从而提高集团技术水平和核心技术能力以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第2条 本办法所称四新是指适用于工程建设,经过科技成果鉴定、评估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的先进、成熟、适用的四新。本制度适用于四新开发和引进应用推广管理。第3条 本办法依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建筑业10项新技术。第4条 主要职责。1.集团企业技术中心:组织推广并指导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指导区域公司组织项目部申报国家及省部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绿色节能施工示范工地等。2.区域公司技术部:负责对新技术进行收集、整理、推广和上报;指导项目部做好创国家级、省市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绿色节能施工示范工地的各项实际工作和资料准备、上报等工作。3.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实施新技术;负责项目施工中实施各项技术方案的记录和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做好国家级、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