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了通过对检验、监视测量设备的有效控制,确保对生产过程中产品(工程)质量、环境影响、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监视和测量结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办法。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工程施工安装过程中使用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包括用于监测产品符合性,过程参数的符合性和用于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进行常规监视和测量的设备的控制。第3条 集团公司企业技术中心是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的职能部门,各区域公司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由各自归口部门负责。第二章 测量设备的选择第4条 项目部根据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所确定的监视和测量任务及所要求的准确度,选择适宜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区域公司职能部门负责督促配备及检查。第5条 区域公司的各职能部门在活动中,需添置新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时,应明确所需设备的准确度、规格型号,由求购部门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配备申请验证表,报分管领导批准。第6条 项目部或区域公司的求购部门根据批准的监视和测量设备配备申请验证表,负责采购。采购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是正规厂家产品,有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规格型号,准确度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