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地产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地产项目工程类的招标工作,其他类项目的招标可参考本制度执行。第二条 招标权限(主要指范围种类或金额)下述范围内的工程由各地区公司自行招标:1、设计、勘察、检测、监理、外水、外电、燃气、供暖、消防、电话、网络通信、有线电视、人防、防火门、基坑支护及降水等项目。2、金额在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的样板房、售楼部装修工程(新项目第一次开盘及新增装修标准除外)由地区公司直接与该区域的集团战略施工单位议标;所有普通装修的学校、幼儿园及其他造价在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地产项目非标准化的装修工程由地区公司自行招标。3、金额在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园建工程由地区公司参考集团园建标准价格自行招标。4、须单独招标的幼儿园、综合楼、运动中心(城市盘)或临时售楼部的智能化工程,由地区公司与该区域的集团战略施工单位直接议标。5、须单独招标的建筑面积不超过2万平方米的单栋主体工程、集团下发参考价格区间及合同文本的地基基础、保温、钢结构等项目。6、新项目首期开盘范围内的土石方、地基及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