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的法律保护与侵权诉讼策略在电子信息化时代的今天,人们已经达成共识,软件是人类智慧和知识的结晶,是计算机的灵魂,是计算机之所以能够广泛地应用于人类的科研、生产、生活的关键。在这种历史和科技背景下,软件开发者,或计算机软件研发机构,或计算机软件制造厂家普遍关心的问题是他们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和经过艰苦脑力劳动取得的成果如何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我国于1990年颁布了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软件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为了适应对软件著作权保护的特殊性,1991年发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了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具体方法;之后,又发布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规定了有关软件著作权登记和管理的程序性内容;2001年,我国根据加入WTO的要求和知识产权发展的现状及趋势,对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进行了符合性修订。该等法律对软件著作权的法律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软件的法律定义新修订的条例第二条界定,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二)计算机程序与文档的法定内涵1.新修订的条例第三条第1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