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农家书屋”管理规定 1、须悬挂湖北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匾牌。2、在醒目位置张贴湖北省“农家书屋”管理员职责及出版物借阅管理制度。3、具有完善的出版物进出登记台帐,保证出版物的有效使用,防止出现私分、人为毁坏、丢失出版物现象,严禁提供非法违禁出版物借阅。4、面向所在地农民免费开放,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5、由所在地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并配置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热爱读书,有为公益事业奉献的精神。6、保持整洁,出版物摆放整齐,分类清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借阅时间,保证农民的阅读需求。7、具备信息反馈机制,将农民对出版物种类、结构的需求信息及时反馈,以增强配供品种的实用性。8、积极组织开展各类读书活动。9、接受各级“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农家书屋”出版物借阅制度(试行) “农家书屋”的所有出版物对村民(含中、小学生)开放,实行免费借阅。1、书屋要向村民公示开放时间(每周不少于30个小时)。2、有阅读能力的村民均可申请办理“借阅卡”,